2016-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组织公共空间项目评估结果公示
区社会组织公共空间项目2016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17日的运营由佛山市高明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我局于2017年9月11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此项目进行末期评估,现将评估意见及结果(见附件)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至9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反映,区财政局联系人:钟华,联系电话:88639768,区民政局联系人:严惠芬,联系电话:
88883260。
附件:2016-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组织公共空间项目评估结果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17年9月15日
附件
2016-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组织公共空间项目评估结果
受评单位:佛山市高明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评估时间:2017年9月11日
评估地点: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中心四楼会议室
专家评审意见:
一、中心应更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建立二级科目;对社会组织提出的服务要求需及时有效回应;建议将高明区社会组织每年争取到的市级扶持资金作为服务成效指标。
二、加强对进驻社会组织的项目设计能力方面的培训;区内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能力较弱,应针对此加强相关培训。
三、希望丰富财务方面的内容,协助区内社会组织链接更多资源,创造社会组织发展机会,树立社会组织品牌效应。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基础知识的培训;应建立例会制度,加强进驻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络与沟通。
五、财务方面:应合理做好项目科目的设置。
评估结果:
经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后,佛山市高明区阳光社会服务中心承接2016-2017年区社会组织公共空间服务项目的平均得分为82.06分,最终评定等级为:优。